2021-03-19 13:12:44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
(七)公示招聘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该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街道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有“粤康码”等健康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要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工资待遇
根据不同岗位实际,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确定。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华林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电话:81068416)负责解释,街道监察组(监督电话:81242923)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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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度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组织员、综治中心、文化站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146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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