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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临沂蒙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25人公告(4)

2021-03-11 09:58:58 来源: 蒙阴县人民政府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要求查阅档案,核实有关报名材料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存在影响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考察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的服务协议。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进入面试范围且未被聘用的人员作为备选人才,2年内根据工作需求情况按程序递补聘用。

八、待遇与管理

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标准参照中共蒙阴县委组织部、蒙阴县民政局、蒙阴县财政局、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蒙民字〔2019〕45号)有关要求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薪酬待遇起始标准按照蒙阴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的0.8倍执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按照有关规定,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社区工作者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与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报酬评定、劳动合同续签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规定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十、其他事宜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招聘方,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工作在中共蒙阴县委组织部、蒙阴县民政局、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接受社会监督。未尽事宜,由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如因不可抗拒原因,报名和考试时间发生变化,将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4271228;0539-63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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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2021年蒙阴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同意应聘介绍信.docx

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原标题:2021年蒙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mengyin.gov.cn/info/1051/1037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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