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0 15:33:35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4.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6.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资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附件4)并签名确认,于进入考室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按照中山市防疫部门的最新工作指引配合做好来返中山人员健康排查及管理,并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经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5)执行;
(四)本次考试的解释权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负责。
咨询电话:0760-88304419(阮小姐),0760-89885960(陈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投诉电话:0760-88160966(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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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0日
原标题: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 20210310
文章来源: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1913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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