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1 11:56:45 来源: 人才夏津
(三)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时关注的公众号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主管单位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审合格的,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报名时关注的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出具的《夏津县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入职推荐信》到民政局报到,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所聘民政专职社会者工作地点为夏津县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所聘人员由县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
工资待遇参考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拨付。
八、考试组织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夏津县民政局委托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招聘范围条件、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全部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4--2191558
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原标题:夏津县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EKC6VLpmO9xzcELWlfm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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