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5 16:23:11 来源: 东阿县人民政府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社区工作者在全县统筹使用,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统一管理和业绩考核。用人单位分别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违约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用并选择街道,招聘名额出现空缺时,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劳务报酬按每人每月2600元发放。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劳务派遣公司与新招聘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省委组织部、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 (鲁民〔2018〕 109 号)规定核算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新招聘人员每年开展一次业绩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3289145 、3289054。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参加招聘的人员及时关注东阿政务网、东阿新闻网或东阿党建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
(四)疫情时期,考生应特别注意阅读附件《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相关要求,做好电子健康通行码的申领使用,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来东阿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国外旅居史的等相关情况的人员,应于3月3日前向东阿县疾控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凡无法提供通行码及相关检测证明的,将不得进入考场。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东阿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原标题:2021年东阿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dde.gov.cn/ywdt/gggs/202102/t20210225_3538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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