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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济南市天桥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128人公告

2021-02-22 15:54:23 来源: 天桥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社区专职工作力量,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岗位为社区服务岗,计划人数共128人,共两类岗位:A类为面向中共党员定向招考45人,B类为面向社会招考83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各街道需求人数详见《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基层社区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内在和外在条件,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6、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其他岗位要求的条件。

(二)报考A类岗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

(三)报考B类岗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桥区常住户口(不含大桥街道办事处户口),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时间截止线上报名截止日)。

2、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户籍可放宽到济南市。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形式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不得报考;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因疫情要求等其它不得情形的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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