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9 14:55:11 来源: 湖州人事人才网
(五)资格复审
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和各招聘街道统一组织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 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再按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湖州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为期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以街道签订的方式为相关社区和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薪酬待遇参照各街道现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标准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该街道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现已是我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通过本次招聘成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的今后在岗时不得重新跨街道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和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由于现在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考试方式、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街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572-2583872
凤凰街道:0572-2126769
康山街道:0572-2921063
龙溪街道:0572-2111296
杨家埠街道:0572-2598319
仁皇山街道:0572-2662912
滨湖街道:0572-2593122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00)。
附件1:湖州南太湖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附件2:湖州南太湖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岗位信息表
原标题:2021年湖州南太湖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zhr.com/Web/News/16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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