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1 10:49:21 来源: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综合成绩考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楚雄州总工会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司审核同意后,拟聘用人员按报名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服务单位选择,自愿放弃选择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申请。不足人员从面试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报楚雄州总工会审核同意后,由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十、岗位待遇
(一)待遇保障:按照4500元/月的标准进行保障(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计发。
(二)购买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双休、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四)享受基层工会的相关福利待遇。
(五)每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六)良好的文化氛围和晋升渠道。
十一、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楚雄州总工会、各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考生要确保《报名表》上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后续将通过该电话进行通知,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电话导致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前3天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申请。
2.公示期满,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
3.已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未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的。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司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报名、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佩戴口罩、持健康绿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报名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报考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咨询电话:0878-3117323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楚雄志成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0878-3389097(楚雄州总工会)
0878-3389887(楚雄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1.《楚雄志成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人员岗位表》
2.《楚雄志成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人员报名表》
楚雄志成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8日
原标题:楚雄志成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cxz.gov.cn/info/1136/118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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