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1 16:20:43 来源: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政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大人社转〔2020〕94号)精神,结合漾濞县行政村(社区)服务岗位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漾濞县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漾濞县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岗位拟招聘人数66名,原则上全县每个村(社区)1名,岗位设在社区或村民委员会。本次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不属于在编人员,用人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漾濞县2020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
1.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注:“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所报考岗位,志愿到城乡社区或村委会从事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服从岗位调剂和工作安排。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漾濞县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黄涉赌涉毒受到处理的人员,曾组织、协助运送他人进行偷渡、走私的人员等均不得参加应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现役军人。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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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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