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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在岗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7人公告(2)

2020-12-24 12:27:10 来源: 瓯海区人民政府

(三)计划核减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不到1:1.5,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社区工作知识。

2.笔试时间:2021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察、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2)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3)村(社区)干部或专职社区工作经历年限高的;(4)学历高者;(5)同等学历的,全日制的优先。优先次序后,仍为并列的,另行加试。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ouhai.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统一分配后,由各镇街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要求

(一)专职社区工作者在岗选聘工作关系到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请各镇街、区属部门(含下属国有企业)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按照区里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做好通知、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

(二)材料审核要求。材料审核应遵循“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所涉证明材料须经相关镇街、区属部门(含下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盖章。

(三)选聘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以镇街为单位将相关聘用材料统一报区民政局备案。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套用“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

2.符合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在三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21年1月4日。

4.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ouhai.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5.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6.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在岗选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点击下载>>>1-2全部下载.docx

1.2020年瓯海区在岗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申报表

2.工作年限证明

原标题:关于印发《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在岗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ouhai.gov.cn/art/2020/12/23/art_1251606_59005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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