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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聊城东昌府区选聘社区工作者57人公告

2020-12-22 18:32:09 来源: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规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1、面向社会选聘57人,其中古楼街道17人,柳园街道17人,新区街道23人。考生需选择唯一街道参加选聘,多选视为无效。

2、面向古楼、柳园、新区街道和东昌府区民政系统中,从事社区和社会事务工作的编外人员选聘8人。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不限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5日之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资质等材料,均须于2020年12月25日以前取得。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5、古楼、柳园、新区街道和东昌府区民政系统中,从事社区和社会事务工作的编外人员,学历、年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40周岁以下,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符合条件的街道编外人员,仅限于街道自聘的、薪酬待遇由街道本级财政承担的人员,不包括上级有关部门选聘的、薪酬待遇由上级承担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选聘人员应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要求。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00:00至2020年12月27日24:00。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网络方式进行选岗和报名,考生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并将所需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dcfqsqgzz@lc.shandong.cn。邮件和附件命名格式均为“**街道+姓名+手机号码”。例如:“古楼街道+王*+139********”。考生需选择古楼、柳园、新区街道其中任意一个报考,多选视为无效。

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东昌府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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