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 16:59:35 来源: 滦南县人民政府
(二)资格复审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内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比照同类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滦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4297029
附件:
1.滦南县法院、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滦南县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滦南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5.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0年12月16日
原标题:滦南县法院、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 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fgk.luannan.gov.cn:32080/BM/renlaoshebaoju/2020-12-16/6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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