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 16:59:35 来源: 滦南县人民政府
经研究决定,滦南县法院、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控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56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56人。其中:县法院司法辅助人员50人,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控中心辅助人员6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微信公众号“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滦南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提示:原已报名街道办社区工作者和司法局基层社会工作者岗位的人员,可重新选择报考单位、更改报名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2月16日至2002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滦南户籍(或已婚应聘人员配偶为滦南户籍);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滦南县法院、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表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条件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16日(公告发布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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