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5 13:57:05 来源: 高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高州市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高州市民政局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向社会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高州户籍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二)热爱民政工作,踏实肯干,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好适应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够适应镇(街道)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五)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4年12月15日至2002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三)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四)其他不宜担任民政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操)、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9:00至2020年12月15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61.146.233.115:801/网址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考生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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