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 15:22:05 来源: 南昌县人民政府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按照自愿、就近和回原籍的原则,将录用人员派遣到村工作。对不服从组织派遣、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农村社工岗位性质为“农村社会工作专员”。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保障
1.受聘上岗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在聘用期间,每月工资3500元(实行考核管理,具体内容参照《南昌县农村社工管理办法(试行)》南组发〔2020〕2号),缴纳城镇企业职工“五险”,个人部分由受聘人员承担,单位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2.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在村任职期间,考核优秀的优先进行岗位调剂;优先推荐为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村“两委”空缺时,按法定程序,适时补入村“两委”班子。
六、其他
1.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资格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3.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4.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人事考试专栏”网站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12380-01。
6.本公告由南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791-85721336(咨询工作、待遇等事宜),0791-85712813(咨询招考、报名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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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原标题:2020年南昌县招聘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cx.gov.cn/ncxrmzf/rsks/202012/54c4b9800bf94c2bbbe983d0f212c5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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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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