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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赤峰红山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2名公告(3)

2020-12-07 15:27:13 来源: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2.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8分钟,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言语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7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4.对面试成绩并列考生,名次排列顺序为: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笔试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山区民政局会同各镇街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需协助考察单位查找本人相关档案资料。

如体检、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行选择聘用岗位。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

3.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按红山区最低工资标准发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为准。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现有社区工作人员享有同等待遇,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监督

(一)为应聘人员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将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记入档案。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山区民政局对此公告有修正和最终解释权。

六、其他事项

(一)建立储备库。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建立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公示之日起一年内。如本次招聘计划范围内的红山区社区工作者出现空岗,在储备库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确定聘用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报考者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入职资格。

(三)报考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请予关注。

业务咨询电话:8221770 8243360

市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8332636,负责接受报名过程中技术方面问题咨询。

接受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本公告由赤峰市红山区民政局、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0年红山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chifeng.gov.cn/contents/117/4838.html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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