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7 15:27:13 来源: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峰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赤峰市红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经红山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熟悉并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较强,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报考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年龄、学历、户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按发布公告当日计算);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公告之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
3.赤峰市红山区户籍(发布公告当日之前取得户籍);
所有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上(一)、(二)所列条件。
(三)专业条件
为着力打造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据《赤峰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职业资格和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人事招考中曾被认定有作弊、抄袭等行为的。
4.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的。
6.曾在红山区社区工作者岗位上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主动辞职的。
7.依法依规不能从事社区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2020年红山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标签:
(责任编辑:hui)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