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2 16:50:14 来源: 汾西人民政府网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按照《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临组通字〔2019〕115号)规定,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制度,由社区党委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聘用期为三年,包含6个月的试用期。对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未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考生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再与社区党委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二)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报酬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按“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执行。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月薪酬70%部分为基础工资,按月发放;月薪酬30%部分为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年底统一发放。
(三)考核管理: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由社区党委组织实施。健全以居民满意度为重点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为优秀等次的不超过管理范围内专职社区工作者总人数的30%。考核结果与专职社区工作者等级调整、培养使用、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等挂钩。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报考时交工作人员。
2.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应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3.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4.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体检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5.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的主要事宜均安排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nxi.gov.cn/)“通知公告栏”内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咨询电话:
县民政局电话 0357—5122195 (其他事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7—6100902 (考试事宜)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汾西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汾西县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enxi.gov.cn/contents/2300/695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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