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5 15:33:43 来源: 稷山县人民政府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社区治理与服务需求,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稷山县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稷组通字〔2020〕10号)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18名社区工作人员,其中男性社区工作人员9名、女性社区工作人员9名,聘用期为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2021年—2025年)。
男性社区工作人员计划空出且无合格男性递补的,从女性社区工作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女性社区工作人员计划空出且无合格女性递补的,从男性社区工作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稷山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公益性服务期满、有社区工作经验或持有社工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和不诚信行为的人员的;
4、现役军人或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或工作人员的(含尚未办理手续);
5、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25日,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方式和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1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和《稷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到县社区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6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地点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稷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依据报名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