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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临汾开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22人公告(3)

2020-11-19 09:43:32 来源: 临汾经济开发区

五、聘用及管理

1.聘用为临汾经济开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激励、退出等办法按照市委《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制度,由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聘用期为三年,包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照拟聘用等级的80%发放。签订劳动合同后,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街道统筹安排具体岗位时,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工作回避制度。

2.对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考生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再与招录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报到时交工作人员。

2.考生报到时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7天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

3.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4.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体检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5.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临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kfq.linfen.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2223892 0357-2223392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临汾开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附件1:临汾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附件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原标题:临汾开发区2020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kfq.linfen.gov.cn/contents/1276/683148.html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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