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3 17:39:43 来源: 西双版纳工会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须达60分(含)以上。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分报考岗位进行。
3.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4.面试时间安排及评分:详见规定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六)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规定网站公示。
2.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按照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惠工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2.考察。由用人单位及景洪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八)公示、替补及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工会社会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替补。
(1)在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分高者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持社会工作师、会计师、审计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劳动仲裁师、人力资源师等级高者优先递补。
3.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惠工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岗位为工会社会工作者。劳动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2)按照法律法规及惠工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惠工中心规章制度及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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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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