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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随州市高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60人公告(3)

2020-11-12 10:27:58 来源: 社会事业局

六、体检、政审

1.体检。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由招录单位组织加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政审。由随州高新区组织对考生进行联合政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政审结果合格的应聘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发布招录公告的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八、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自觉服从全市最新防疫工作安排,若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需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若体温高于37.3℃或出现相关症状的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招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本次招录社区工作者解释权在随州高新区社区工作者招录领导小组

附件:

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岗位一览表

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报名表.doc

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原标题: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uizhougxq.gov.cn/zwgk/zc/qtzdgkwj/tzgg/202011/t20201111_844161.shtml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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