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2 10:27:58 来源: 社会事业局
(三)资格审查
区社会事业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联合审查,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2020年11月19日-20日到随州市人才服务局领取(地点: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五、考试
(一)笔试
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达到3:1以上的比例方可组织考试,若报名人数达不到3:1以上的比例要求,报请随州高新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决定。
1.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1)公共基础知识;
(2)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
满分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招录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入围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在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应试对象参加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
(三)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四)加分事项
淅河镇、城东工作局现有自行招聘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者、复员退伍军人、本科以上学历等人员参加此次招录,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工作经历,工作时间达3—5年的加0.5分;6—10年的加1分;11年以上的加1.5分。(城市社区工作经历及工作时间需经工作过的社区及其上一级党组织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
2、在随州高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过程中,曾获得区级表彰的加0.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加1分;获得省级表彰的加1.5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2分。(以获得的表彰证书原件为准,获得多个表彰的不累计加分,以最高级别的表彰为标准)
3.对持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加0.5分;持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加1分;持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加1.5分。(凭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4.对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或者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加0.5分;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加1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加1.5分。(凭证书原件)
5.对持有退伍证的复员退伍军人加0.5分。(凭证书原件)
以上各项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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