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1 09:08:49 来源: 民政局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桂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0年桂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面试后,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公示环节之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工作
1.报考人员要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防疫要求;
2.所有考生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的健康卡(码)和行程卡(码),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同时上报县疫情防疫工作相关部门,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3.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已进入体检环节的,待隔离期满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适时另安排体检。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桂阳县民政局:0735-4435232。
(二)举报投诉电话:
桂阳县党风政风监督室:0735-4470315。
桂阳县纪委派驻县民政局纪检组:0735-4422539。
桂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735—4470261。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735—4469972。
七、其他
招聘程序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要求等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共桂阳县委组织部 桂阳县民政局
2020年11月10日
原标题:2020年桂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gy.gov.cn/zwgk/zwdt/tzgg/content_319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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