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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选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5人公告(3)

2020-11-10 12:26:44 来源: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

(六)确定拟选聘人选

体检结束后,由旗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会议,研究提出拟选聘人选,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七)公示和备案

经旗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拟选聘人选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阿鲁科尔沁旗党建网、阿旗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0476-723283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最终选聘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五、聘任与管理

(一)选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所在苏木乡镇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纳入编制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选聘人员在2021年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未实现嘎查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选聘人员依法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为确保人员队伍稳定,选聘人员需在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岗位继续工作5年(含试用期)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不得向上级机关借调或调动(苏木乡镇换届“三类”人员进班子的不在此列)。如出现借调和调动情况,查实后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报旗人社局、旗委编办备案,事业人员身份同时取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旗委组织部、各苏木乡镇党委对资格审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承担责任。

(三)建立应聘人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阿鲁科尔沁旗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阿鲁科尔沁旗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476-723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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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选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阿鲁科尔沁旗选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alkeqq.gov.cn/xxgk/dtxx/ggtz/e4f51bfe_9d6f_413f_ac9c_29cd9dacb7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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