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3 10:22:56 来源: 新镇原客户端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与准考证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参加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匹配性等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政审考察。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参加政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供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和县公安局出具的政审结论。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2020年12月7日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体检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镇原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人数依总成绩递补,进行体检、公示。
(九)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意愿在社区工作的继续签订聘用合同,无意愿继续在社区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本人自主择业。
四、待遇保障
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3180元(1470元按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就业资金列支,其余由县财政列支),工作每满一年增加100元工龄工资,人员工资由聘用单位按月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发放,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按规定缴纳。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原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34-7126262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7日
原标题:镇原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xinzhenyuan.newgscloud.com/pages/2020/10/27/e7eb9dfde8f04aa6b2ca000926ec8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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