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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唐山滦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司法社会工作者17人公告(3)

2020-11-03 10:04:04 来源: 滦南县人民政府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不纳入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比照同类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滦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4297029

附件:

1.滦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司法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滦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司法社会工作者附件.zip

2020年11月3日

原标题:滦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司法社会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zfgk.luannan.gov.cn:32080/BM/renlaoshebaoju/2020-11-03/5596.html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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