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2 16:58:21 来源: 宣恩人社局
2.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自知晓体检结果的一周内,可以申请到上级医院进行复检,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考察组具体负责,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对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对学校毕业后未就业期间的表现要作重点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因素等情况。考察时必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结束,考察组要对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由考察组成员亲笔签名后存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
1.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
2.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4.其他等不适宜被聘用情形的。
九、聘用
考察后经县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并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珠山镇人民政府选定县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选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珠山镇党委考核合格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可继续聘用。
十、福利待遇
在财政核定的薪酬基数内,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宣恩县民政局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
原标题:宣恩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e.gov.cn/xxgk/gkml/zkly/rszp/202010/t20201030_7031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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