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8 15:12:39 来源: 丰顺县人民政府
九.递补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拟录用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岗位所招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的。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fengshu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丰顺县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岗位职责、考核管理机制等内容。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丰顺县人社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自备)。凡是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体温检测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由专人引导到体温复测区进行复测),以及发现有咳嗽、乏力、胸闷等疑似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同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考生提交《新冠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见附件4)并承诺信息真实后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二.费用问题
此次考试不收考务费,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电话:0753-6886391;
4、本公告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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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梅州市丰顺县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
2020年度梅州市丰顺县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6日
原标题:丰顺县公开招聘2020年度基层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engshun.gov.cn/zwgk/rsxx/sydwzp/content/post_2086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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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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