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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江苏南京浦口区部分街道招聘社区(村)工作人员53人公告

2020-10-26 17:46:03 来源: 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村)工作人员层次,提升社区(村)为民服务质效,2020年下半年南京市浦口区部分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社区(村)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xwpd/)、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hro.com/)等网站发布。有关招聘岗位信息与政策咨询,详见附件1《2020年下半年南京市浦口区部分街道公开招聘社工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社工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现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2018年、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710室。

4.提交材料: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0年南京市浦口区部分街道公开招聘社工报名表》(附件2,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报名表“毕业时间”栏中写明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南京市浦口区部分街道公开招聘社工报名表》(附件2)。

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返还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齐全等原因,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可补充完善报名材料后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重新报名。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的陈述申辩时间为:报名人员收到资格审核结果至2020年11月2日16:00,招聘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报考人员的陈述申辩至2020年11月3日16:00。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与方式,由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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