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3 15:06:15 来源: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届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就办〔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近期越秀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社区工作者
(二)岗位职责:协助居委会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居民遵纪守法、依法履行应尽义务;执行社区党组织、居民会议的决定、决议;完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救助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来穗人员权益保障等工作;积极参与并组织居民群众开展社区自治活动。
二、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毕业2年以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3.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用: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处罚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4.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通知》中最高不超过6000元/月的标准执行(人均约7.2万元/年,含工资、考核绩效、个人及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具体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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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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