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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滁州市琅琊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村级专干招聘57人公告

2020-10-14 19:27:49 来源: 琅琊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本地人才回流,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返乡干事创业,结合社区、村换届工作需要,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使用和储备一批人才,现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综合素质优,有志于服务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热爱社区、农村工作的优秀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琅琊区“雁归琅琊”优秀人才回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琅琊区民政局、琅琊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村级专干共57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0月14日起在琅琊区政府网站(http://www.lyq.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0年琅琊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村级专干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滁州市户籍,琅琊户籍优先;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9日(含)至2002年10月19日(含)期间出生,其中,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9日(含)至2002年10月19日(含)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相结合的程序进行。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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