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0 13:40:51 来源: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根据《关于印发<2020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就函〔2020〕1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20〕45号)等有关精神,计划面向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与职位
南海区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人员25名,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聘用期限2年。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属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满18周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电大、成人、函授、网络教育不含在内)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专业及学历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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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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