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9 17:24:05 来源: 奎文区人民政府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调阅档案、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社区)考察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薪酬待遇和管理
新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等级确定薪酬,最低服务年限3年,合同期满后街道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设立监督咨询电话:0536-6208098,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拨打。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的考试所有信息均通过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uiwen.gov.cn)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通知。为方便应聘人员,还通过“奎文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信息,请微信搜索关注并获取相关信息。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机关无关。
4.本次招聘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请应聘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5.未尽事宜,由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原标题: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kuiwen.gov.cn/yaowendongtai/tongzhigongao/202010/t20201009_5718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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