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30 15:46:24 来源: 皇姑区人民政府网
七、其他事项
1.凡在笔试、面试考前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沈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政审)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皇姑区民政局:024-86830764
2.技术支持电话:
沈阳大学社区学院:024-62721150
3.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30 下午 13:00-16:30
附件1:2020年皇姑区社会组织社会化服务项目人员招录岗位信息表.xls原标题:皇姑区社会组织社会化服务项目人员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yhg.gov.cn/html/HGQZF/152473018496783/152473018496783/152473018496783/1849678348919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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