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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沈阳市皇姑区社会组织社会化服务项目人员招录70人公告

2020-09-30 15:46:24 来源: 皇姑区人民政府网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沈民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依据工作需要,引入社会组织社会化服务项目人员70人。经批准,皇姑区委托社会组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服务项目人员63人(另外7人由专业机构提供心理咨询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非社区编制人员,由社会组织招录社会化服务项目人员从事社区工作,社会组织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招录条件

1.沈阳市户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撰写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1984年10月9日(含)至2002年10月9日(含)期间出生。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工资待遇

招录人员试用期每月工资275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3050元。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录岗位等信息通过皇姑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syhg.gov.cn)、沈阳大学社区学院考试网(http://shequ.syu.edu.cn)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3日上午9时至15日15时。报考人员登录沈阳大学社区学院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

2.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初审通过的,不予办理考生改报或退报。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50元人民币,缴费时需备注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时间截止至10月16日15时

缴费后48小时内再次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的资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若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考务费缴纳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4.准考证打印。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22日9时至10月24日9点登录沈阳大学社区学院考试网,查询考场信息、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使用。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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