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3 18:28:56 来源: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报名方法:
(1)填写报名表。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学历学位证、相关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带原件查验)、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所提交复印件不予退回。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 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现场交流和答题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核应试者专业水平及个人综合素质等。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3:7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结果由街道办事处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从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街道办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yuexiu.gov.cn/ )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工资待遇
街道统计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统计基层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1873099;联系人:吴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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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22日
原标题: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2020年公开招聘街道统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exiu.gov.cn/zwgk/rsxx/gkzkzp/content/post_6553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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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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