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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漳州市华安县选聘党群工作者50人公告

2020-09-23 16:46:49 来源: 福建华安公众号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通知》(闽委组通〔2020〕17号)、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通知》(漳委组通〔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华安县实际,现决定拟面向社会选聘50名党群工作者(附件2中每个行政村选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原则上为本村户籍人员或常住人口,无合适人选可在本乡(镇)邻近村择优选聘;

(四)年龄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

(五)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聘用

(一)本地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为2020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本乡(镇)返乡大学生;

(三)退役军人;

(四)“三培养”对象。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四)以及具有党纪、法律规定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27日下午18:00,凡逾期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

1.本次选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名1个岗位(报名多岗位取消报名资格),采取现场公开报名(到报名所属行政村村部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人员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写“2020年华安县党群工作者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提供户口、学历及符合优先聘用相关佐证材料纸质复印件。

五、选聘程序

(一)推荐拟选聘人员:所有应聘者必须经过村级“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原则上按1:2比例推荐本村(社区)拟选聘人员,并及时报请乡(镇)党委;

(二)乡(镇)联审及选聘

1.联审:对村(社区)推荐人选,统一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公安、信访、司法等部门意见,通过联审的形式审核拟推荐选聘人员;

2.选聘:对拟推荐选聘人员学历、户籍、年龄等基本条件(优先选聘条件须列入),进行量化评选;对计算机办公软件、文字综合、口语表达能力等任职能力进行现场量化考核。评选和现场考核量化分值各占50%,具体细化指标,各乡镇根据实际确定。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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