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2 16:09:28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困难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1、是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件;2、是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扫描件;3、是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扫描件;4、是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持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其中本市户籍的无需提供证明,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江分局核实。)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2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5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录取方式
(一)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直接组织体检。
(二)报名人数大于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面试进行择优录取。
(三)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相关事项
1.应聘者在报名及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2.对拟聘用的人员统一组织到万江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要在招考单位指定日期内完成,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聘用人员服务期间的档案、户籍关系按规定办理,其党、团关系直接转至招聘单位。
4.本公告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江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9-26380086;联系人:胡小姐,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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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江分局
原标题:万江街道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zwgk/zfxxgkml/wjjd/qt/tzgg/content/post_3323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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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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