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2 13:00:49 来源: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激励各类优秀人才返乡创业、服务乡村振兴,决定公开选聘部分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全县共设置17个村党组织书记岗位。
二、人选范围
泰安市直及宁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退休干部职工,目前在岗的乡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现任村“两委”干部,退役军人以及新乡才、经济能人、返乡大学生等“五乡”人才群体中的优秀人员。
具备以下情形的优先考虑:1.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中目前在岗或曾经担任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驻村工作队队员、“四进”攻坚工作组成员的;2. 被确定为“育苗升级”培养对象的;3.乡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有管理区、村级工作经验的。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和退休干部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3. 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和退休干部职工以外,其他人员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政治合格、本领过硬、服务热心、敢于担当,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愿意到农村工作、奉献“三农”事业。
选聘所涉及到的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9月22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对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4.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
5.具有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情形的。
四、公开选聘的方式和程序
1.组织报名。主要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等形式进行。属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名。退休干部到原工作单位党委(党组)报名。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及退休人员,向企业主管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报名。其他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17:00。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填报《公开选聘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稿及电子版,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2020年9月30日17:00前,各党委(党组)审核汇总后,将报名材料报县委组织部。
2.资格联审。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信访、税务等部门单位,对推荐人选统一进行资格联审,对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和任职工作全过程。
3.综合比选。以县为单位,采取面试、量化评分等适当方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结合报考人员任职履历、岗位匹配度等要素,经初步筛选后,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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