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2 13:00:48 来源: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激励各类优秀人才返乡创业、服务乡村振兴,决定公开选聘一批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全区选聘9名村党组织书记。
二、选聘范围
泰安市直及岱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退休干部职工,目前在岗的乡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现任村“两委”干部,退役军人以及新乡才、经济能人、返乡大学生等“五乡”人才群体中的优秀人员。
具备以下情形的优先考虑:1.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中目前在岗或曾经担任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驻村工作队队员、“四进”攻坚工作组成员的;2.被确定为“育苗升级”培养对象的;3.乡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有管理区、村级工作经验的。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和退休干部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3.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和退休干部职工以外,其他人员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政治合格、本领过硬、服务热心、敢于担当,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愿意到农村工作、奉献“三农”事业。
选聘所涉及到的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9月22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对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4.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
5.具有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情形的。
四、公开选聘的方式和程序
1.报名推荐。主要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等形式进行。属岱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名,退休干部到原工作单位党委(党组)报名,经单位党委(党组)把关后,报岱岳区委组织部。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及退休人员,向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报名,经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把关,报区委组织部。其他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道)党(工)委报名,经镇(街道)党(工)委把关后,报岱岳区委组织部。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17:00。
2.资格联审。由岱岳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合纪委监委机关和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信访、税务等部门单位,对推荐人选统一进行资格联审,对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综合比选。采取面试、量化评分等适当方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结合报考人员任职履历、岗位匹配度等要素,经初步筛选后,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4.深入考察。由岱岳区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通过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5.确定人选和任职村庄。岱岳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前期村庄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在相关镇(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后,经部务会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和拟任职村庄。
6.体检与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岱岳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组织任命。经公示无问题的,岱岳区委组织部将任职人选名单分派至相关镇(街道),由镇(街道)党(工)委按程序正式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
8.岗前指导。岱岳区委组织部采取开展任前谈话、召开座谈会、帮助制定任期工作目标等方式加强帮助指导。
9.到村任职。镇(街道)党(工)委派员到村主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宣布任职决定,督促相关村庄做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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