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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泰安高新区选聘村党组织书记2人公告

2020-09-22 11:56:47 来源: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公开选聘的岗位和范围

(一)公开选聘的岗位

泰安高新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2个。

(二)公开选聘的范围

泰安市直和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退休干部职工,目前在岗的乡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现任村“两委”干部,退役军人以及新乡才、经济能人、返乡大学生等“五乡”人才群体中的优秀人员。

具备以下情形的优先考虑:1.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中目前在岗或曾经担任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驻村工作队队员、“四进”攻坚工作组成员的;2.被确定为“育苗升级”培养对象的;3.乡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有管理区、村级工作经验的。

二、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和退休干部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3.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和退休干部职工以外,其他人员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政治合格、本领过硬、服务热心、敢于担当,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愿意到农村工作、奉献“三农”事业。

选聘所涉及到的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9月22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对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4.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

5.具有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情形的。

三、公开选聘的方式和程序

1.报名推荐。主要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等形式进行。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向所在单位党委报名,退休干部到原工作单位党委报名,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及退休人员向国企党委报名,其他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泰安高新区公开选聘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附件1),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一并提交本单位党委(党组)或所在镇街党(工)委,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17:00。

各单位党委(党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汇总研判,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形成单位推荐意见,将《泰安高新区公开选聘村党组织书记单位推荐表》(附件2)报党工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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