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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抚顺市新抚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20人公告

2020-09-21 10:37:06 来源: 抚顺市新抚区政府

为进一步充实新抚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才队伍,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民政事业的持续发展,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20人,主要负责社会救助管理事务性工作,包括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的对象排查、入户调查、政策宣传、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抚顺市户籍,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为准)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政治思想表现好,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四肢健全,五官端正,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能胜任社会救助工作;

5.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并有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聘用时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纠纷;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新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sxf.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9月24日- 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报名地点:抚顺维新劳务派遣公司(抚顺市新抚区万达华宅15号楼J-03门市)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抚顺市新抚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新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一式两份,准备4张近期彩色一寸照片)。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

(3)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4)持有社会工作者证的、从事过民政事业工作的、军队退役人员、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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