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1 10:37:06 来源: 抚顺市新抚区政府
5、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需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6、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根据《2020年抚顺市新抚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招考主管单位根据报名信息和招聘条件结合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及复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计入总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1、笔试
(1)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及民政社会救助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由招考主管单位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用工单位负责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笔试测算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20年9月29日8:30-16: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要求。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点,否则不准参加考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规定者将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并经测量体温合格后方可入场。
(4)笔试加分条件与标准。
4.1持有社会工作者证的加3分;
4.2从事过民政事业且工作半年以上的加3分(含半年,需提供该单位所开具的工作证明,附半年以上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确认);
4.3军队退役人员加3分(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4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加3分(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人员凭相关证明和证件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如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加分,且只能享受一次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所有参加笔试考生的成绩和确定的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考单位公众号中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递补。依照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中,如应聘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经公布,替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
(2)时间、地点、方式。在公布面试名单时一并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测算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再次面试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名单将在考试环节全部结束后在新抚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招考单位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
体检在招考主管单位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和公众号通知为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本次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新抚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招考单位公众号中进行公布。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新抚区民政局和招考主管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阅档、电话询访、实地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考核中发现报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定为不合格:
1)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的,因酒驾、醉驾受过处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盗、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在工作、学习中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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