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4 15:29:56 来源: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
为进一步树立重实绩、重基层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奋勇进取、担当作为,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社治发〔2018〕2号)和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印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成委党群〔2020〕8号)精神,拟面向成都天府新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现任成都天府新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含村<社区>临时党组织书记、工作委员会主任)。拟聘岗位为成都天府新区所辖街道下属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男197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现任成都天府新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含村<社区>临时党组织书记、工作委员会主任)且任同级职务满5年;
6.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7.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上述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3日09:00—9月14日17:00;
2.地点: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288号A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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