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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红河州工会社会工作人员招聘85人公告(4)

2020-09-02 16:20:47 来源: 红河人才网

七、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一)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为5天;按“中心”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岗位为工会社会工作者。劳动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二)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中心”规章制度及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八、薪资待遇

(一)工资: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一般工作人员工资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份),持有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工资325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份),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工作人员33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份);

(二)享受双休、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三)每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各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 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我“中心”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自理。

咨询电话:13324926207(白老师)

本招聘最终解释权归红河州协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1: 招聘岗位编码、所属工作县市及人数.docx

附件2: 2020年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考试报名表.docx

红河州协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日

原标题:红河州协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0年工会社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7882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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