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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临汾霍州市社区工作者招聘102人公告(4)

2020-08-28 11:59:00 来源: 霍州人民政府网

1.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市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等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或复审,再次确认应聘资格。考察对象达不到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察方案由市招聘领导组负责制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o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由镇(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待遇。聘用期为三年,包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综合考虑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职称等因素,按照“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报酬不得低于上年度霍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试用期间工资按照薪酬总额的80%发放。

七、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具体事宜均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ozhou.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下载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四)本公告咨询电话:0357--3393170(霍州市民政局)。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霍州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霍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霍州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组

2020年8月28日

原标题:霍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ozhou.gov.cn/contents/655/626391.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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