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4 11:31:17 来源: 曲沃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人员力量,打造一支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发挥社区工作者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临汾市委组织部、临汾市民政局、临汾市财政局、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临组通字)﹝2019﹞115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6名,具体详情见《曲沃县2020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曲沃县户籍。
2、遵守国家法律,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现正在从事社区工作,且已达5年以上人员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现正在从事社区工作,且已达5年以上人员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社区(社区所在村)工作经验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研究生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6、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出受限期的人员。
7、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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