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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临汾乡宁县社区工作者招聘14人公告(3)

2020-08-21 10:13:45 来源: 乡宁党建网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毕业生主要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开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五、聘用和待遇

1、根据公示情况,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发基础工资的80%和绩效工资,试用期满,由昌宁镇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与正式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5年,聘用期包括试用期),为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建立聘用人员档案,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等。年薪酬按照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计发。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并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

3、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昌宁镇与县民政局协商一致,经组织部门同意,可续聘。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经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同意,昌宁镇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新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在一个聘期内取得职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将全程监督并受理社会各界人士的举报投诉。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乡宁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7-5580813。

附件:乡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乡宁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0日

原标题:乡宁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ningdj.gov.cn/info/1012/3112.htm?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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