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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桂平市选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3人公告

2020-08-20 20:23:05 来源: 桂平人才网

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畅通优秀人才到村(社区)任职渠道,推动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根据《自治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的通知》《贵港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集中调研的通知》以及《贵港市贯彻落实〈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一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选任数量和范围

(一)选任数量

计划公开选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3名(具体计划表见附件1)。

(二)选任范围

参加选任人员范围如下:

1.具有桂平市户籍的农村致富带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

2.桂平市范围内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含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和退休干部职工。

3.桂平市所辖行政村(社区)在职在岗的村(社区)“两委”干部。

4.有3年工作经验且生源地为桂平市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5.配偶属于桂平市户籍且在桂平市工作生活满1年以上的来浔人员。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必须为桂平市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7.市本级及以上组织部门统一招聘的党建工作组织员(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

二、选任条件

参加选任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思想政治素质好;懂经营、会管理,带动发展能力强;热心为民、善做工作,服务群众能力强;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工作作风过硬;清正廉洁、严守底线,廉洁自律过硬;

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8月20日后出生),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人员)可放宽到63周岁以下(1957年8月20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时间保证;

5.熟悉农业农村,有基层工作经历、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公开选拔人选,不受身份、职务、职级限制。选拔所涉及到的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8月2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拔:

1.政治上有问题,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群众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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